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随着中国的离婚率逐渐增加,选择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呢?离婚协议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下面红岗法律服务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协议限制女方再婚是否违法,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由此可知,结婚与离婚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离婚协议,以是否再婚作为获取房产的条件,实际上限制了合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也是对的婚姻自由的干涉。因此,“不得再婚”这项附加条件,违背了《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可以认定,离婚协议第三条属于无效约定。但是,法律同时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虽然协议限制再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但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是有效的。所以红岗法律服务说这是违法的。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这个时候申请起诉离婚就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法院认为你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就会判决离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红岗法律服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写申请执行书、带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判决书、法官开生效证明立执行案,法院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判决离婚之后不用去办理离婚证,判决书本身就和离婚证一样的效力,如果对方还是不执行判决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分割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找红岗法律服务详细了解。
红岗法律服务介绍下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向红岗法律服务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电动车在为我们带来了交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通事故风险,那么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红岗法律服务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红岗法律服务说说如何避免发生事故:1、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电动车在上路行驶的时候,因为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经常会发生各类违法行为,而这种行为在十字路口尤其多,普遍表现为:越过非机动车道停车线、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路边停车开门的时候,众位司机在路边停车之后,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多看一眼后视镜,在确保没有车辆驶来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频发。大家都不想碰上这倒霉事,但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学习学习也无妨。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哪些事项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呢?红岗法律服务小编带你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以上就是红岗法律服务的介绍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