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咨询律师介绍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和税收程序违法行为。这是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所作的分类。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又称为实质上的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主体违反税法规定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对征税主体来说,主要是违法多征、少征或越权开征、停征税收;对纳税主体来说,主要是实施各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程序违法行为又称为形式上的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收主体违反法定的税收程序,即违反了法定的征纳行为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行为。如税务稽查人员认为自己与被查对象比较熟悉,而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要求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咨询律师联系电话欢迎大家咨询。
电动车在为我们带来了交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通事故风险,那么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大庆咨询律师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大庆咨询律师说说如何避免发生事故:1、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电动车在上路行驶的时候,因为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经常会发生各类违法行为,而这种行为在十字路口尤其多,普遍表现为:越过非机动车道停车线、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路边停车开门的时候,众位司机在路边停车之后,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多看一眼后视镜,在确保没有车辆驶来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
在用人单位中有可能用人单位和员工会发生一些纠纷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由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庆咨询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如果此员工没有离职,比较容易处理,直接办理即可。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且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要依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大小而定,金额较大可以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必经程序),并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没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诉讼,依法追究损失。金额较小最好是私下协调处理。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都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去申请,这个并不是说只针对于劳动者可以申请的,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进行决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大庆咨询律师相关律师。
下面大庆咨询律师详细介绍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和双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负的债务等等。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所清偿的债务。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和清偿,2001年4月修正后的《婚姻法》只在第19条、第41条分别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上大庆咨询律师小编的介绍你了解了吗。
人生在世,不可能什么都一帆风顺,在所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开车上马路,难免会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这时候就要牵扯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了。今天大庆咨询律师小编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全责赔偿和标准的法律常识。说的稍微简单点就是负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所给予的赔偿。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6种情形;(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26种情形;(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6种情形。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25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即住院天数与住院后休息天数);5、住院护理费=23元/天×住院天数;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8、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9、精神抚慰金,大庆咨询律师也提醒大家交通出行要注意安全。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是也有人为了赚取钱财,会想法设法偷税漏税甚至是逃税。那么什么是税收违法行为呢?税收违法行为的行为种类有哪些呢?下面跟着大庆咨询律师小编来了解一下吧。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税收责任以税收违法行为为前提,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责任就无从谈起。大庆咨询律师介绍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1.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指税收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即行为中权利的享有者或义务的承担者,或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还包括其他主体,如委托征税主体、协助征税主体、税务代理人等。2.行为具有特定性,税收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的行为。即税收主体必须实施了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的法律规范是税法,侵害了税法所保护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