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依据制定的呢?安达律师咨询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提出的赔项目与偿数额要合法,如果诉讼请求赔偿数额太高,还存在一个诉讼费用承担的问题。多提出来的不合理的费用是要自己承担的,所以请求赔偿数额不可漫天要价。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到安达律师咨询找专业律师。
安达律师咨询介绍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个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撤销和授权给其他人使用的,授权给其他人使用,一般都是属于自己的商标价值比较大的情况,那么授权费用如何规定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安达律师咨询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每年使用费,不同的商标,不同的使用费的,这个要双方自己协商。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自己把商标授权给其他人使用的时候,至于这个每一年的使用费用,这个会结合自己商标为对方带来的利益,以及自己商标本身存在的影响价值来进行确定,比如说一些驰名商标的话,授权其他人使用,那么肯定价格会高很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来安达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电动车在为我们带来了交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通事故风险,那么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安达律师咨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电动车撞人后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安达律师咨询说说如何避免发生事故:1、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电动车在上路行驶的时候,因为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经常会发生各类违法行为,而这种行为在十字路口尤其多,普遍表现为:越过非机动车道停车线、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路边停车开门的时候,众位司机在路边停车之后,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多看一眼后视镜,在确保没有车辆驶来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