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一、共同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也可以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来遵循,不属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拒绝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配或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面存在着纠纷的时候,建议您及时寻求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的帮助。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醉酒驾驶的现象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醉酒驾驶,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形式以及处罚标准。下面跟随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小编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咨询律师。
软件作为一个看不见的著作,它的转让也不是随便的,需要用法律制度来完善,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环境下的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已经成为共识。软件署名权能否转让?下面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软件著作权与其他著作权的署名权相比较,存在以下区别:一、软件的本质在于其功能和性能,可以视为一件“技术产品”。一般与制作者的人身关系联系不大,消费者注重的是软件质量与功能;而其他著作权环境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则比较注重创作者的身份与作品的关系,其中作者的知名与否对消费者而言很重要,而软件的作者则不然。二、其他著作权中如职务作品是强调从事职务创作者享有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职务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其中就包括署名权,开发者个人没有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仅仅享有获取相应的报酬权。三、很多软件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参与的人员很多,同样一个软件可以由多个或不同的作者来完成,其署名有一定的技术困难;而一般作品除合作作品外,一般是自然人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署名清晰明了。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经过注册并且获得批准后就具有商标权,商标权受法律的保护,其他人想使用商标需要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或者授权,商标授权一般是需要支付费用的,那么商标授权价格应该怎么确定?下面由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实际中,授权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话,首先就是得双方协商确定好借钱,要是协商不下来的话,或是在协商的时候,是按下面的计算方法确定使用许可费用的: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在计算许可使用费的时候,你需要注意以下因素是常见的影响许可费的主要因素:1、商标的知名度;2、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3、商标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4、行业利润、前景。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商标授权价格应该如何确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商标授权的价格应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而商标授权的价格一般通过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等方式确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进一步了解。
大庆让胡路合同律师介绍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