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和人身权利等的违法行为,治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罚的,那么给予行政拘留后,被拘留人会不会有案底?大庆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一、给予行政拘留后,被拘留人会不会有案底
治安拘留会不会留下案底,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案底。
通俗地讲,“案底”就是一个人违法犯罪的记录,严格意义上仅指刑事犯罪记录。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宣告缓刑。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只有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人,才有犯罪记录,也就是案底。而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后,其做触犯的并不是刑法,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也就是没有犯罪记录,但会有治安处罚的记录。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两者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执行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本身并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两者的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相关处罚措施。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后,其做触犯的并不是刑法,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也就是没有犯罪记录,但会有治安处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