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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的继承

2021-11-11 16:41:35

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去世了以后留下的合法房产,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遗赠等方式获得遗产。

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一,诉讼继承。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二,公证继承。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三,非公证继承。对于无产权纠纷的良性不动产,继承证明文件齐全、合法有效,继承人关系明晰,对继承事实无争议的,可进行非公证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的房产不能直接分割产权,若是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只能确认份额。

大庆律师事务所提示您《民法典》当中对一些继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从2022年开始,子女继承长辈的房子也将出现2点不同的变化,就算是独生子女家庭,也统统按照新规定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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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以Z后的遗嘱为准

当前,养老难是全民面临的一个大挑战,尤其是牵涉到子女多的家庭,不只是赡养方面可能会出现问题,遗产的继承方面,如若没有遗嘱的话,子女之间往往也会产生一些纠葛,影响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因此,立遗嘱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不过,要想变更遗嘱,就需要到公证处再办理一个新的遗嘱。而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腿脚也就没有那么方便了,再到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可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而依照现有的《继承法》,原来的公证遗嘱就无法撤销和变更,违背了现实的需求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民法典》中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一点是与之前明显不同的变化,言外之意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将会以Z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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