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男,1967年2月8日出生,汉族,民建会员,资历深的律师、合伙人、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大庆市律师、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二十六年来,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先后担任近百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特别是在办理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取得了成功。彰显了刚正不阿,维护正义的性格。并且还成功代理大量民商疑难案件取得了胜诉,充分体现了办案严细认真的品格、深刻理解和把握经济行为的背后逻辑和规律。在执业中能把恢弘的气度和缜密的思维结合到一起。
大庆律师介绍法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